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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借贷活动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条是债务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而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债务担保有不同的方式,那么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没有担保时效吗以下是为您整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担保时效吗

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担保时效,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没有具体担保时效,如果保证人保证,有担保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1、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2、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没有担保时效,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担保就有效。如果保证担保,没有约定时效的,保证期间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以上是总结的相关法律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咨询或直接委托,相信我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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